一位美国中学历史老师在课堂上给他的学生讲述"911"这段历史。 他把黑板画成四块,每块上面写了一个问题:
我们知道什么?
我们需要知道什么?
我们对所发生的事情有什么感觉?
我们认为下一步应该有什么发生?
他要他的学生尽可能从不同地方不同角度收集资料, 然后分组讨论, 把四个问题的答案填上。 老师说他的目的是帮助学生学习区分事实(fact)与观点(opinion) 的不同, 区分属实信息(substantiated information)和谣言(rumor)的不同, 区分情绪(emotion)和理性(reason)的不同。
每个社会都有新闻导向问题。 美国的保守派和自由派媒体都有自己的导向。 铺天盖地的互联网更是信息超载, 良莠不齐。 学习正确地接受和消化信息是一种公民素质的训练。 但是做到这些需要有一个前提, 那就是民众要有信息自由, 要有权利接触到全面的信息资料。 如果一个社会, 它的民众既得不到这样的训练, 也没有这种自由, 被误导的机率之高就可想而知。
Wednesday, March 31, 2010
Sunday, March 21, 2010
倒春寒
以为今生今世再也看不到这样的大雪了。 今天早上起床, 掀开百叶窗一看, 居然是“白茫茫大地真干净”, 好一个清澈剔透的世界。 三月的南方, 不可思议的倒春寒。
一天都在心疼那些渐渐融化的白雪。 风吹过, 车轮碾过, 孩子们踏过, 完美的银色世界瞬息即逝。 到了傍晚, 就剩下满眼的斑驳凌乱。 天依然阴着, 我心戚戚焉, 忽然想起那句 “可堪孤馆闭春寒,杜鹃声里斜阳暮。” 身体里有什么东西向下沉去, 许久许久都没着落。
秦少游的这首《踏莎行》, 在我看无关失意, 也无关乡愁。 “驿寄梅花, 鱼传尺素, 砌成此恨无重数。郴江幸自绕郴山, 为谁流下潇湘去。” 怎么看怎么像是围城中人经历的一次浪漫的精神出逃。
Monday, March 8, 2010
时间和空间
“你就像一棵小树。”
汤汤在吃我给他洗好的草莓, 哼着歌, 手舞足蹈地在厨房里跳来跳去。
“我们, 我和你爸爸, 每天围着你, 浇水, 施肥, 剪枝, 除草, 看着你一天天长高, 长得更强壮。” 我一边清理水池, 一边对他唠叨。 “对不对?”
“不对。”
“那你是一只小猪。 我们每天喂你水, 喂你饭, 给你洗澡, 刷毛。”
“不对。” 汤汤脸上带着坏笑, 跑上了楼。
我真想念那两个胖乎乎的大头娃娃啊, 可是他们都长大了。 在我的眼皮底下, 一寸寸地长过了我, 长胳膊长腿, 粗声大气地在我眼前晃。 我在心里乞求, 不要长得太快呀, 不要呀, 眼睁睁看着年华似水, 在指缝间流去。 婴儿的奶香只能留在记忆里, 带着口水的笑容只能留在记忆里, 稚气的咿呀声只能留在记忆里, 在你腿间蹒跚的小身影只能留在记忆里, 握着软软小脚丫的感觉只能留在记忆里。 然后有一天乔说, 妈妈, 今年夏天我不能和你们一起渡假了, 我要去实习。 我知道, 一家人一起出行的欢乐, 在海上, 在山里, 在香榭里舍大街上, 在香格里拉的藏人家里, 兄弟俩在我们身前身后叽叽喳喳的欢乐假日也只能留在了记忆里。
我一个人在长安街上逆着人流走, 二十几年前, 十几年前, 五年前, 三年前, 我也曾走在这条街上, 在同一个位置上。 还有那些和我在这里并肩走过的亲人和朋友。 我爱过的和爱过我的都将渐行渐远。 我的脸和其他行人的一样漠然空洞, 心里在绝望地试着触摸那些记忆, 长安街, 北京, 中国, 我的过去,我的孩子们的过去。 记忆在时空中跳跃, 生命就显得格外仓促。 然后我再次启程, 二十几个小时的飞行, 回到地球的另一个位置, 回到我现在的角色里。
时间和空间, 就是你我的宿命, 是人世间全部的悲凉与哀愁。
汤汤在吃我给他洗好的草莓, 哼着歌, 手舞足蹈地在厨房里跳来跳去。
“我们, 我和你爸爸, 每天围着你, 浇水, 施肥, 剪枝, 除草, 看着你一天天长高, 长得更强壮。” 我一边清理水池, 一边对他唠叨。 “对不对?”
“不对。”
“那你是一只小猪。 我们每天喂你水, 喂你饭, 给你洗澡, 刷毛。”
“不对。” 汤汤脸上带着坏笑, 跑上了楼。
我真想念那两个胖乎乎的大头娃娃啊, 可是他们都长大了。 在我的眼皮底下, 一寸寸地长过了我, 长胳膊长腿, 粗声大气地在我眼前晃。 我在心里乞求, 不要长得太快呀, 不要呀, 眼睁睁看着年华似水, 在指缝间流去。 婴儿的奶香只能留在记忆里, 带着口水的笑容只能留在记忆里, 稚气的咿呀声只能留在记忆里, 在你腿间蹒跚的小身影只能留在记忆里, 握着软软小脚丫的感觉只能留在记忆里。 然后有一天乔说, 妈妈, 今年夏天我不能和你们一起渡假了, 我要去实习。 我知道, 一家人一起出行的欢乐, 在海上, 在山里, 在香榭里舍大街上, 在香格里拉的藏人家里, 兄弟俩在我们身前身后叽叽喳喳的欢乐假日也只能留在了记忆里。
我一个人在长安街上逆着人流走, 二十几年前, 十几年前, 五年前, 三年前, 我也曾走在这条街上, 在同一个位置上。 还有那些和我在这里并肩走过的亲人和朋友。 我爱过的和爱过我的都将渐行渐远。 我的脸和其他行人的一样漠然空洞, 心里在绝望地试着触摸那些记忆, 长安街, 北京, 中国, 我的过去,我的孩子们的过去。 记忆在时空中跳跃, 生命就显得格外仓促。 然后我再次启程, 二十几个小时的飞行, 回到地球的另一个位置, 回到我现在的角色里。
时间和空间, 就是你我的宿命, 是人世间全部的悲凉与哀愁。
Thursday, March 4, 2010
遭遇爱国“愤青” (2)
在回复的邮件中, 我做了几点说明:
(1) 这名男子没有在19日“遭起诉”。 那天地区行政法官还没有决定是否要起诉他。 他在19日被带到地区法院听证, 当时有他的律师和代表政府的联邦检察官在场, 双方陈诉了各自的理由。 行政法官说他要稍后决定是否有诉因, 并要他回家等待法庭的传呼, 在此期间行动受到限制。
(2) NewSaxon.org是一个白人至上主义的新纳粹网站, 不仅仅是“带有种族主义倾向的社交网站”。 我去看了那个网站, 做为生活在美国的有色人种, 我只能说我对那上面的言论深感厌恶。 但是因为有第一修正案的保护, 这类网站在美国得以公开存在。
(3) “独裁者”在这首诗里只出现一次, 而“黑鬼”出现了三次, 还用了”猴子“这个词。 此诗意在发泄种族仇恨, 和政治见解无关。
(4) 所谓的法庭 “定于下周作出裁决”, 不是裁决这名男子是否有罪, 而是裁决是否有起诉的因由。 如果裁决起诉, 就将进入正常法律程序, 双方律师辩护, 最后起决定因素的是陪审团。 美国十八岁以上公民都有做陪审员的义务。 我自己就曾做过陪审员。 陪审员们的文化背景, 政治见解, 教育水平都很不同, 而这些都会影响到审判的结果。 如果不服地区法院的审判, 可以逐级上诉, 最后打到最高法院。 美国是判例法, 法院的裁决就是对法律的阐释, 可以作为法规使用。 这是为什么《信使报》的记者提到了那个1969年的案子。
(5) 美国最高法院曾明确表示, 有意造成人身伤害的言论, 即“真正的威胁(true threat)”, 不被做为言论自由受到第一修正案的保护, 做出这种威胁的人将面临刑事检控。 但究竟什么言论构成“真正的威胁”, 一直是美国司法界争论的问题。 网络为这个问题的解答增加了新的难度。 可以说, 每一个于此有关的诉讼都是在测试宪法第一修正案的限度, 在进一步定义着“真正的威胁”的外延和内涵。
(6) 我用古歌查了“约翰尼·洛根·斯潘塞”, 有2930中文结果, 浏览了一下, 都是以此事做为在美国也会“因言获罪”的证据。 这里牵扯到一个最基本的又经常被中国人忽略的法律常识 -- 一个犯罪嫌疑人在没有被法庭正式宣判有罪之前是不能被视为罪犯的。 19日那天美国的地方法院还没有决定是否起诉他, 中国人就已经认定他“获罪”了。 这让我想起从前国内游斗的情景。 这些年中国的情况有改善, 但是很多人的观念还处于惯性状态。
(7) 在美国, 种族问题是非常敏感的话题。 前些时候, 我们这里的一个警察局长就因为说了亚裔身材矮小, 不愿雇用亚裔警员这样的话就被迫辞职。 应该说美国在种族问题上的言论自由度的确有限, 更何况牵扯到杀戮和死亡。 在美国这个多种族的国家生活多年, 我能够理解其中的隐衷。 如果有一个人在网络上写诗, 要杀了我这个黄种人, 我也是要报告警察局, 警察局也是要调查立案, 最后也是要对簿公堂。 通过诉讼解决争端是美国的传统, 政府也不例外。
再回头看新华社的电文, 略动脑筋的人都会察觉文中那些不留痕迹的小动作, 比如强调这是两年前的诗作, 而没有提及它最近重新发表在一个新纳粹网站上; 比如淡化这个网站的白人至上主义的纳粹性质, 只说是“带有种族主义倾向的社交网站”; 比如只提“独裁者,” 不提“死亡黑鬼死亡”, 让人觉得这是一首有关政见的诗......。 长期在中国那个环境下生活的人, 不理解一个法治国家的正常诉讼程序, 也不了解美国司法独立的精神原则, 甚至缺少最基本的法律常识。 “起诉”, “庭审”, “软禁”, “裁决”, 几个吓人的词汇就让他们群情激昂地又做了一回阿Q。
为什么美国的法律不保护有意造成人身伤害的言论? 为什么一个在网上对某个个人发出死亡威胁的人会面临刑事检控? 为什么煽动种族仇恨是不能容忍的邪恶? 为什么新纳粹网站又得以存在? 怎样理解公民的正当权利? 什么是公民的尊严? 一个社会应该怎样保护公民的尊严? ...... 我期待着那些心灵长期受到奴役的人思考一下这样的问题。
遭遇爱国“愤青” (1)
(1) 这名男子没有在19日“遭起诉”。 那天地区行政法官还没有决定是否要起诉他。 他在19日被带到地区法院听证, 当时有他的律师和代表政府的联邦检察官在场, 双方陈诉了各自的理由。 行政法官说他要稍后决定是否有诉因, 并要他回家等待法庭的传呼, 在此期间行动受到限制。
(2) NewSaxon.org是一个白人至上主义的新纳粹网站, 不仅仅是“带有种族主义倾向的社交网站”。 我去看了那个网站, 做为生活在美国的有色人种, 我只能说我对那上面的言论深感厌恶。 但是因为有第一修正案的保护, 这类网站在美国得以公开存在。
(3) “独裁者”在这首诗里只出现一次, 而“黑鬼”出现了三次, 还用了”猴子“这个词。 此诗意在发泄种族仇恨, 和政治见解无关。
(4) 所谓的法庭 “定于下周作出裁决”, 不是裁决这名男子是否有罪, 而是裁决是否有起诉的因由。 如果裁决起诉, 就将进入正常法律程序, 双方律师辩护, 最后起决定因素的是陪审团。 美国十八岁以上公民都有做陪审员的义务。 我自己就曾做过陪审员。 陪审员们的文化背景, 政治见解, 教育水平都很不同, 而这些都会影响到审判的结果。 如果不服地区法院的审判, 可以逐级上诉, 最后打到最高法院。 美国是判例法, 法院的裁决就是对法律的阐释, 可以作为法规使用。 这是为什么《信使报》的记者提到了那个1969年的案子。
(5) 美国最高法院曾明确表示, 有意造成人身伤害的言论, 即“真正的威胁(true threat)”, 不被做为言论自由受到第一修正案的保护, 做出这种威胁的人将面临刑事检控。 但究竟什么言论构成“真正的威胁”, 一直是美国司法界争论的问题。 网络为这个问题的解答增加了新的难度。 可以说, 每一个于此有关的诉讼都是在测试宪法第一修正案的限度, 在进一步定义着“真正的威胁”的外延和内涵。
(6) 我用古歌查了“约翰尼·洛根·斯潘塞”, 有2930中文结果, 浏览了一下, 都是以此事做为在美国也会“因言获罪”的证据。 这里牵扯到一个最基本的又经常被中国人忽略的法律常识 -- 一个犯罪嫌疑人在没有被法庭正式宣判有罪之前是不能被视为罪犯的。 19日那天美国的地方法院还没有决定是否起诉他, 中国人就已经认定他“获罪”了。 这让我想起从前国内游斗的情景。 这些年中国的情况有改善, 但是很多人的观念还处于惯性状态。
(7) 在美国, 种族问题是非常敏感的话题。 前些时候, 我们这里的一个警察局长就因为说了亚裔身材矮小, 不愿雇用亚裔警员这样的话就被迫辞职。 应该说美国在种族问题上的言论自由度的确有限, 更何况牵扯到杀戮和死亡。 在美国这个多种族的国家生活多年, 我能够理解其中的隐衷。 如果有一个人在网络上写诗, 要杀了我这个黄种人, 我也是要报告警察局, 警察局也是要调查立案, 最后也是要对簿公堂。 通过诉讼解决争端是美国的传统, 政府也不例外。
再回头看新华社的电文, 略动脑筋的人都会察觉文中那些不留痕迹的小动作, 比如强调这是两年前的诗作, 而没有提及它最近重新发表在一个新纳粹网站上; 比如淡化这个网站的白人至上主义的纳粹性质, 只说是“带有种族主义倾向的社交网站”; 比如只提“独裁者,” 不提“死亡黑鬼死亡”, 让人觉得这是一首有关政见的诗......。 长期在中国那个环境下生活的人, 不理解一个法治国家的正常诉讼程序, 也不了解美国司法独立的精神原则, 甚至缺少最基本的法律常识。 “起诉”, “庭审”, “软禁”, “裁决”, 几个吓人的词汇就让他们群情激昂地又做了一回阿Q。
为什么美国的法律不保护有意造成人身伤害的言论? 为什么一个在网上对某个个人发出死亡威胁的人会面临刑事检控? 为什么煽动种族仇恨是不能容忍的邪恶? 为什么新纳粹网站又得以存在? 怎样理解公民的正当权利? 什么是公民的尊严? 一个社会应该怎样保护公民的尊严? ...... 我期待着那些心灵长期受到奴役的人思考一下这样的问题。
遭遇爱国“愤青” (1)
遭遇爱国“愤青” (1)
我最近遭遇了很多爱国“愤青”, 以至于他们把这样的新闻送进我的邮箱, 做为一个“因言获罪”的例子, 要向我证明美国不比中国自由:
收到此邮件时我人还在中国, 心里明白这条消息似是而非, 就上网查了查, 可惜很多网站被屏蔽, 根本看不到全面的资料。 我曾经对一个“愤青”说, 他们在国内看到的信息是被政府滤过的。 “愤青”就很愤怒, 斥责我胡说。 我说我可以提供几个网址, 让他在国内试试。 “愤青”心虚地反问, 难道美国政府就不屏蔽网站吗? 后来看外交部发言人在中外记者会上堂而皇之地宣称, “互联网在中国是开放的”, 我就原谅了他的无知。
这条美国男子写诗被捕的消息是2月19日首次被美联社披露的。 当天, 当地(肯塔基州路易斯维尔市)报纸《信使报》有一篇比较详细的报道。 为了回复“愤青”的邮件, 我只好把全文翻译成了中国话:
我还找到了斯潘塞的原诗,也译成中文:
[注] 马丁·路德·金是美国黑人运动领袖, 1968年被人暗杀。 金的生日后来成为美国的一个假日。
遭遇爱国“愤青” (2)
美国男子因两年前诗作影射暗杀奥巴马被逮捕
2010年02月21日 01:54 京华时报 【大 中 小】 【打印】 共有评论28条
据新华社电 美国一名男子两年前在互联网上发表一首诗作, 以“白人至上”口吻描述暗杀一位黑人总统的情形。 美国特工处认为, 诗作影射暗杀现任非洲裔总统奥巴马。 这名男子19日以涉嫌威胁总统等罪名遭起诉。
约翰尼·洛根·斯潘塞现年27岁, 是一名失业者, 来自肯塔基州路易斯维尔。 他曾写下一首题为《狙击手》的16行诗, 2007年8月上传至一家带有种族主义倾向的社交网站NewSaxon.org。
美联社援引诗作内容报道, 这首诗描写一名持枪者开枪打死一名“独裁者”的情形, 死者后被认作是美国总统。
美国特工处提交给法庭的书面陈述显示, 尽管斯潘塞在诗中没有“点名”奥巴马, 但他已向特工处承认, 诗中描述的“总统”正是奥巴马。
奥巴马2008年赢得总统选举后, 特工处开始关注斯潘塞的诗且在一份关于种族主义倾向的报告中提到过, 但当时未展开调查。
特工处成员斯特凡·M·帕曾齐亚19日说, 一名告密者传真给他们这首诗的复印件且告知斯潘塞的身份, 他们一周前开始调查并于17日逮捕斯潘塞。
斯潘塞以涉嫌威胁总统等罪名遭起诉。 路易斯维尔一家法院19日举行庭审, 斯潘塞缴纳2.5万美元保释金后获释, 但遭软禁在一亲人的住处。 法庭同时宣布定于下周作出裁决。 威胁谋杀总统的罪名最高可判处5年监禁和25万美元罚款。
收到此邮件时我人还在中国, 心里明白这条消息似是而非, 就上网查了查, 可惜很多网站被屏蔽, 根本看不到全面的资料。 我曾经对一个“愤青”说, 他们在国内看到的信息是被政府滤过的。 “愤青”就很愤怒, 斥责我胡说。 我说我可以提供几个网址, 让他在国内试试。 “愤青”心虚地反问, 难道美国政府就不屏蔽网站吗? 后来看外交部发言人在中外记者会上堂而皇之地宣称, “互联网在中国是开放的”, 我就原谅了他的无知。
这条美国男子写诗被捕的消息是2月19日首次被美联社披露的。 当天, 当地(肯塔基州路易斯维尔市)报纸《信使报》有一篇比较详细的报道。 为了回复“愤青”的邮件, 我只好把全文翻译成了中国话:
为了测试宪法第一修正案的限度, 联邦检察官根据一个路易斯维尔人写的一首诗, 指控他威胁要杀死总统。 这首诗近日重新发表在一个新纳粹网站上。
约翰尼·洛根·斯潘塞的联邦辩护律师星期五在法庭上说, 虽然这首诗可能是无礼的, 但没有煽动暴力, 应该作为一个艺术作品受到宪法的保护。 “这是这个国家之所以伟大的原因,” 劳拉·维若斯蒂克在路易斯维尔联邦法院听证会上对地区行政法官戴夫·华林说。
但一个联邦检察官称, 这首名为“阻击手”的16行诗, 有着“死亡黑鬼死亡” 这样的语言, 不是那种受到美国最高法院所说的值得受到保护的言论。 “这是一个个人(individual)对另一个个人(individual)的威胁, 只因为这个人是总统, 是黑人。” 美国助理检察官菲利普·强斯说。
华林说, 周五听证后, 他将在下周决定27岁的斯宾塞是否有犯罪的诉因(probable cause )。 威胁要杀死总统是可判处最多5年监禁和25万美元罚款的重罪。 华林又说, 在判前服务(pretrial services)认为斯宾塞的家人可为他提供了一个可以接受的地方居住后, 斯宾塞可以被放回家中禁闭。
斯宾塞的诗描述了一个杀手杀死黑人总统的使命。 虽然它没有点总统奥巴马的名, 根据特工处特工斯特凡·帕曾齐亚提出的一份书面证词, 斯宾塞在周三被捕后承认, 他指的是奥巴马。 这名特工说, 斯潘塞为这首几年前写的诗并将它张贴在NewSaxon.org网站一事道了歉。
强斯说NewSaxon.org网站是美国国家社会主义运动的分属机构。
根据帕曾齐亚, 斯宾塞说他并不打算伤害总统。 帕曾齐亚说他本月初接到一个联邦调查局特工的电话, 说一个网名“Pain1488”人 - 后来被发现是斯宾塞 - 最近在一个被白人至上主义者使用的网站上发表了这首诗。
范德比尔特大学宪法第一修正案中心的学者大卫-哈德森表示, 此案提出了一个难题, 就是斯宾塞的言辞是否构成了不被第一修正案保护的“真正的威胁(true threat)”。 他说, 法庭一向坚持, 如果一个合理的人(a reasonable person)听到或读到一个陈诉(a statement)并将其理解为是“一个有意造成人身伤害的严肃表达”,这个陈诉才可能被视为对总统的非法威胁。 陪审员们会考虑这个陈诉所产生的环境, 以及那些可能听到或读到它的人的反应。
威廉·夏普,一个肯塔基州美国公民自由联盟的律师说,“如果政府的起诉纯粹基于这首诗, 我们相信将会有有力的论据证明, 此诗尽管有明显的恐怖和种族主义的意象, 也将是被宪法第一修正案保护的”。 “即使被证明是种族主义或其他令人反感的信仰, 仅仅因为作者写出了生动的暴力形象, 也不能自动消除第一修正案对其的保护, 不能为刑事起訴提供依据。”
这首诗描述了一个杀手杀死黑人总统的使命,说:“他上堂的子弹是最纯粹的骄傲...当他扣动扳机, 他释放了他所有的仇恨。”
强斯承认,美国最高法院曾经裁定,使总统受到威胁的政治演说应受到第一修正案的保护。 1969年,一个年轻的非洲裔美国人在一个反征兵集会上说,“如果他们强迫我拿起枪,我要瞄准的第一个人将是约翰逊,” 约翰逊指总统林登-约翰逊。法庭后来推翻了对他的定罪。但是, 强斯认为斯宾塞的诗没有争论奥巴马的政策或意识形态问题,他主张杀害总统,仅仅因为这个总统是黑人。 强斯说,国家有“正当的,压倒一切的”理由, 必须权衡自由言论权, 以保护其最高行政长官。
斯宾塞的律师承认, 作为一个“犹太裔女律师”, 她发现这首诗是无礼的, 但她说诗的语言不构成最高法院所说会受到惩罚的“战斗性言辞(fighting words)”。
范德比尔特学者哈德森说有关威胁总统的法规是“非常模糊的”, 而斯宾塞在一首诗里讲出这些话可能将对他有利。 “这不同于那么明确地说, '我要杀死总统,'” 哈德森说。
维若斯蒂克在法庭上说, 斯宾塞是失业者, 曾因毒品罪和逃逸罪入狱, 12月刚被释放。
在他上周五出庭后, 他的家人告诉记者, 他没有参与新纳粹运动, 他们也不知道他怀有的种族主义观点。 他的一个表姊妹, 杰米-麦吉尔作证说, 他喜欢她的混血子女, 和他们相处和睦。
在一本去年出版的关于特工处的书里, 作者罗纳德·凯·斯勒报告说, 自从奥巴马上台后, 对总统的威胁增加了400个百分点, 使特工处疲于应对。 不过, 特工处处长马克·沙利文12月在国会山庄作证时说, 他的部门所收到的对奥巴马的威胁和当初收到的对比尔-克林顿和乔治-布什的威胁几乎一样多。
我还找到了斯潘塞的原诗,也译成中文:
The Sniper (阻击手)
当独裁者进入他的十字线,他深深呼吸,
他瞄准目标上的那个方框开始射击
作为爱国者,他知道这一枪将要了他的命
但对他的种族和他们的存在,这只是一个很小的牺牲
他上堂的子弹是最纯粹的骄傲.
子弹上写着,死亡 黑鬼 死亡
当他扣动扳机, 他释放了他所有的仇恨
他决定了猴子们的命运, 微笑出现在他的脸上
子弹尖叫着带着死亡冲向目标
那张脸于是消逝的无影无踪
两名满身是血的特工盯着这恐怖和沮丧的一幕
看着他们的总统躺倒在地上
这时,一个老黑鬼的尖叫声刺透天空
在那些目击者中掀起恐慌
而在混乱中英雄冷静地离去
大笑着,因为他知道将会有另一个黑鬼的假日
[注] 马丁·路德·金是美国黑人运动领袖, 1968年被人暗杀。 金的生日后来成为美国的一个假日。
遭遇爱国“愤青”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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